关于举办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构建“双减”背景下科学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充分发挥竞赛育人功能,根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中教协发〔2026〕13号)及地方赛事承办相关要求,决定举办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小学、初中、高中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参赛方式
(一)组别设置
中小学组为个人赛。小学组设小学科学组1个组别;初中组设物理、生物学2个组别;高中组设物理、化学、生物学3个组别,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个组别,最多配1名指导教师(中途不得更换)。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中小学组初赛报名方式与时间由各市(区)初赛装备部门自行确定。
2.参赛选手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线上学习
全国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平台(https://www.nysec.com.cn/)为学生提供基本科学知识、实验知识及实验室安全等学习资源,参赛选手可登录平台自主学习、在线练习,提升科学实验素养与安全操作能力。
三、赛程与时间安排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1.初赛
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5日
形式:初赛由各市(区)教育装备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并在初赛开始前将本地初赛实施方案报大赛组委会。拟定入围决赛的选手经各市(区)教育装备部门核实参赛资格后,推荐参加决赛。
2.决赛
时间:2026年7月中上旬
形式:决赛由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评审方式进行。参赛选手分组抽签确定决赛题目,通过现场展示与实验操作,综合评定总成绩。
四、奖项设置及推荐方法
中小学组初赛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奖项。决赛按组别、学科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经公示后公布。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国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参赛名单将予以公示公布。
指导教师颁发与所指导参赛选手等次一致的证书,其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市(区)、县(区)和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大赛规程(见附件1)做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择优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各地要制定详尽的赛场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对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密切关注并妥善处理与大赛相关的舆情,确保大赛安全有序实施。
(二)请各市(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次大赛活动,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将《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工作联系表》(见附件3),6月19日(星期五)前将《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决赛推荐表》(见附件4)、初赛组织实施情况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晓晴 029—87330021 15191896632
电子邮箱:zbzx88661806@163.com
附件:
1. 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规程
2. 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各市(区)名额分配表
3. 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工作联系表
4. 陕西省青少年科学实验能力大赛决赛推荐表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