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要闻 技术标准 政策文件 信息公开 组织机构 关于我们

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0-27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提升基础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1年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中小学自制教具(分为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含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自制教具

1. 教师作品

1)教育性。符合新阶段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质量,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培养科学素养,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基本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和传统实验教学的有机融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 学生作品

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 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及相关卫生要求,材料安全、环保,结构、尺寸设计合理,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安全状况及问题。

2. 科学性。命名科学、准确,说明书精练,结构图正确,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特点。

3. 趣味性。易于操作,简单、易用好玩,有趣,玩法多样。

4. 教育性。符合《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基本精神,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5. 简易性。取材便利,易于制作,结构简单,结实耐用,便于借鉴、推广。

6. 创新性。构思新颖、设计巧妙,制作精细,外形美观,有利于幼儿想象和创造,应用了新材料、新技术,具有独创性。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含中小学、幼儿园)

申报者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玩具活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未曾被授予过省级自制教玩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往届全国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含)以上获得一、二等奖。

2. 在往届省级优秀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含)以上获得一等奖。

3. 在往届市级优秀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三次(含)以上获得一等奖。

三、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 校县市逐级推荐。按照评审项目和标准,逐级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2. 省级评审。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只报送参评作品纸质及电子资料,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评阶段的作品;复评阶段由作者携带参评作品进行现场讲解展示,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二)自制教玩具能手(含中小学、幼儿园)

申报者对照自制教玩具能手的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省教育厅进行最终评审。

(三)成果表彰

1. 评选活动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自制教玩具能手奖,获奖比例为特等奖5%,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 20%,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颁发证书。

2. 省教育厅所发奖项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3. 凡经证实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即取消获奖资格,通报全省,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成果评选。

四、申报要求

(一)作品申报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2020年至今,我省行政区域内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的中小学各学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玩具,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教玩具(工业化生产的教玩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已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妇联及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评选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虽参加过上述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改进、突破的(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也可申报。

(二)报送要求

1. 报送数量:各市(区)按照《陕西省202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1)申报推荐,在审核、推荐参评作品时,要重视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注意各学段及学校类型的均衡。委厅各有关直属单位由该单位择优推荐申报。

个人申报者限报2项自制教玩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单位或团体申报者限报1项自制教玩具作品。

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1件教具;以1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1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玩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2. 报送方式:参评作品申报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学校、幼儿园单独报送。

3. 申报者要求:参评作品作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就读于初等和中等教育学校(不含高等教育)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工作者。多人合作作品应确定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总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在作品申报时,所有作者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玩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能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设计并动手制作的教玩具。

4. 填报要求:单位、团体及个人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附件3-13-23-3)表格,参评作品的技术资料、简短说明电子文稿(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作品操作演示视频资料(作品视频介绍应简明介绍作品原理、制作过程和教学应用情况,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时长不超10分钟)。符合自制教玩具能手参评条件的,申报者填写(附件3-43-5)表格。相应表格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目或陕西教育装备网(http://www.sxjyzb.com.cn/)下载。

5. 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3)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4)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碍于文物保护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5)与《玩具安全》GB6675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6. 报送时间:请各单位认真、准确汇总本辖区内所有参评作品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并于202111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作品汇总表(附件2)、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及包含所有作品电子资料的U盘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编:710061

人:华超(自制教具作品报送至1008室)

联系电话:029-88661867

电子邮箱:sxjyzbglk@163.com

人:魏雪丽(自制玩教具作品报送至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661987

电子邮箱:sxjyzbpx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1015


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作品申报表).doc